摘要:
6月17日,财政部发布的《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》提到,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,但报告认为,大幅提高起征点后,高收入群体受惠多,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,只有税制改革才能解决税负不公问题。
这是财政部N+1次对个税起征点表态,表态的口径大多数时候是一致的,个税起征点将适时而调,何谓适时,语焉不详。财政部也许是想定期娱乐大众也未可知。
调高个税起征点不一定是为穷人说话,实行更为高效、公平的税收体制才是为全民造福。民众之所以关注个税起征点,无外乎目前的税制不公平,由普通工薪阶层扛起了税负的半壁江山。高级公务员与国企高管、企业主、资本市场大鳄灰色收入、避税方法多多,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,无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与透明,不过是将税收的重担压到了无处可逃的中产阶层身上。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,1994年,我国工薪项目个人所得税32.13亿元,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44.21%;2002年至2004年,来自工资、薪金所得项目的个税收入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.35%、52.32%、54.13%,三年平均为50.93%。工薪收入阶层占据半壁江山。
在自行申报后,情况有所好转,据财政部该份报告,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,约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3%;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,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%;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、金融、石油、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、企事业高管等职业。
既然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,有关方面何不趁势出击?夯实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基础,根据全面的个人财产信息建立新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。
首先,税收部门可以拿出看将自行申报的经验推而广之,要求所有的公司高管全都自行申报,工资表内外的收入联系起来,照章纳税,如此一来,普通工薪阶层纳税负担将可大幅减轻。其次,目前我国一些“小非”、“小限”们在资本市场上轻松获得上百万、上千万的赢利,却一毛不拔,改变目前的状况让这些获厚利者依法纳税,正是题中应有之义。第三,将官员财产公示制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结合到一起,相信会对居民培养照章纳税意识有莫大的效果。
我国的个税起征点低、税率层级多、税制复杂,简单点说,如果真的按照目前的个税办法执行,把灰色收入的漏洞补上,我国个税数额起码可以翻番。
并不是我国个税制度对富裕阶层网开一面,而是个税体制漏洞多多。比如国企高管表面低薪实则享受“高品质生活”,又如大部分私企业主厂与家不分,基本不拿薪水或者拿薪很少,更不用说那些出有宝马食有野味的官员,无论怎么提高税率,征税也征不到这些人头上。正因为个税制度千疮百孔,所以只能靠高税率广税基来弥补,也就是广种薄收。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,而是赶紧补上这张漏网,免得大多数人成为违法的漏网之鱼,而制度之网饱受诟病。
财政部报告指出,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使高收入阶层更受益。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/月,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/月,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/月;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/月,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/月,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/月;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/月,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/月,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/月。
已经有人提出,提高起征点可以与税率改革相结合,以弥补漏洞。另外,将个税起征点与物价指数持钩,可以维护低收入阶层的权益,大家不用争论,只要物价上涨,个税起征点就随之上移。
一强调培育中产收入阶层、一提及照顾低收入群体,似乎只有提高个税起征点与提高税率两种办法,局限在传统的广种薄收的思维中,难以找到新的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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